江宁校区在校学生居住证个人办理指南
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同学,除可在入学开始阶段随学校工作安排统一办理居住证外,如遇漏填、忘填、漏办、忘办居住证情况,学生可自行办理居住证,具体流程如下:
1.由院系开具《居住证明》,证明中写清学生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学号、院系、班级,一定要写入“现居住在龙眠大道639号”这句话,然后证明由辅导员签字,院部盖章。
2、持《居住证明》和学生证、身份证,至警务室办理居住证。
警务室地址:高旺路2号新华社区一楼新华警务室
3、户口已迁入学校或户口在南京的同学,为南京市常住人口,无法办理居住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