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宁校区户籍室
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借出指南
凡需借出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(包含原件或复印件)的同学,请先至辅导员处开具《常住人口登记表借用证明》(澳门十大赌博正规官网网站“下载专区”内亦有下载),在证明中写清借用原因并由辅导员签字,院部盖章。之后,带《借用证明》与学生证至户籍室(江宁校区行政楼413室)办理借用手续。其中:
1、办理婚姻登记、购房、公证等需借用《常表》原件的,户口原件借出期限为15天,并需将学生证暂放在户籍室保存,还表后归还学生证。
2、办理签证、报考驾校等其他事项,借用《常表》复印件,复印件不押学生证,无需归还。
3、给别人代办的同学,需在《借用证明》空白处由辅导员写清代办人的姓名学号并注明同意代办。
4、办理身份证、护照、通行证等证件,无需借用《常表》,直接去江宁市民中心三楼办理(地址:杨家圩路2号)。详情请参考身份证办理指南。
5、毕业生学校提供《常表》保存一年服务,毕业后学生《常表》原则上只迁不借。